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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士班優秀學生選修碩士班課程辦法

輔仁大學生物醫學暨藥學研究所學士班優秀學生選修碩士班課程申請辦法

115年5月29日 114學年度第二學期課程暨所務聯席會議訂定通過
115年6月17日 114學年度第3次醫學院課程委員會議同意通過

第一條 為鼓勵本校學士班優秀學生繼續於本校修讀碩士班課程,以期連貫學習及縮短修業年限,特依據本校「學士班優秀學生選修碩士班課程辦法」第二條之規定,訂定「輔仁大學生物醫學暨藥學研究所學士班優秀學生選修碩士班課程申請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 本校學士班各學制最後兩個年級學生,得於每學年度第二學期公告申請期限內,向本所提出申請。獲選學生得依個人之興趣、未來研究方向等接受本所或醫學系專任教師擔任指導教授,並應至少選修一門本所課程。

第三條 申請文件:學士班優秀學生選修碩士班課程申請書、學士班歷年成績單正本、指導教授同意書。

第四條 學士班優秀學生選修碩士班課程與碩士班入學資格無關;學生仍應參加本校碩士班甄選入學或一般生入學考試,經錄取後,始正式取得本校碩士班入學資格。

第五條 學生於取得本校碩士班入學資格後,其原先依本辦法選修之碩士班課程以百分制七十分為通過,得申請抵免學分,抵免學分合計以應修畢業學分總數(不含論文)三分之二為限。但已計入學士班畢業學分數之科目,不得再申請抵免。

第六條 本所另定有「學士班優秀學生入學獎學金」辦法,以茲獎勵。

第七條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及本校規章辦理。

第八條  本辦法經課程委員會議及醫學院院課程委員會審議通過後,自發布日施行,並報請本校課程委員會備查,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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